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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市社科联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3-13

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我市社会科学发展水平,为开创哈尔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新发展格局的明确定位,准确把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意义、重点任务、实践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扛起践行“五个率先”、建设“六个龙江”的省会责任,主动服务和融入打造“七大都市”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社科界“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奋力开创哈尔滨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选题方向

1.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  

3.研究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  

4.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  

5.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建设;  

6.围绕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  

7.围绕市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七大都市”建设;  

8.围绕伟大建党精神,推动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建设;  

9.围绕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研究其时代意义;  

10.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产业等方面;  

11.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  

12.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双创生态、培育科技型企业、强化人才支撑等方面;  

13.围绕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推动理论模式创新、城市规划提标、城市建设提质、城市管理提效等方面;  

14.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  

15.围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

三、课题申报

1.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再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申报课题。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度,课题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2.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共建课题。已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他省级、市级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再申报。  

3.课题实行网上申报,请申报人做好选题申报工作,认真填写《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盖章(需加盖哈尔滨学院科技处公章),登录哈尔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www.hrbskl.gov.cn),选择“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管理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扫描文件。  

四、课题立项

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申报人与市社科联签署课题协议(课题立项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1.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熟悉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相关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高度重视,给予相应支持。

五、课题结项

1.登录“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管理平台”进行申报课题结项相关材料。结项课题需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成果,将由市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并拨付课题经费。  

2.课题结项时间:8月1日8:00至8月9日24:00,逾期平台自动关闭,未申报结项报告的课题视为不合格。

六、课题经费

1.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经费,按专家评定结项等级,由市社科联一次性拨付给课题负责人,经费额度根据专项经费拨款情况、课题立项数量及专家评审情况确定。  

2.共建课题无研究经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七、成果推广

结题验收通过的课题,其研究成果将由市社科联印制研究课题汇编、编发《问题与对策》和《哈尔滨社会科学》、智库成果推介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八、课题申报程序相关要求

1.请申报人于3月17日16: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注明“2023年度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姓名”字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课题申报。

2.接收到盖章通知的课题申报人,携带《申报表》到科技处盖章,盖章时间:3月20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3.课题平台申报时间:3月20日24:00前申报,逾期平台自动关闭。 

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 

址:行政楼225室


科技处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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