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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九届全省道德模范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3-06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树立良好道德风尚,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推荐第九届全省道德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全校开展第九届全省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奖项设立

第九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全校共推荐一人。

三、推荐标准

1.全省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全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要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如无符合条件对象,可不予推荐。各单位限报一人(只能选择一类奖项评选),往届全省道德模范不参加本届评选。

每位候选人按类别填报推荐表(附件1),需另附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3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于3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红底)发送至邮箱hrbuxcb@163.com。

 

联系人:李晓欢

联系电话:86601271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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