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道德讲堂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3-08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现就开展2021年度道德讲堂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充分发挥“道德讲堂”思想道德建设阵地作用,普及道德理念、讲述道德故事、弘扬道德精神、展示道德力量,运用典型示范、实践养成、修身律己等多种方式,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使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

二、活动主题

本年度道德讲堂以“传承雷锋精神 情暖龙江大地”(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中华传统节日)、“文明健康 有你最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等为主题,在相应时间节点开展不同主题的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传统节日为载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节俭意识,传播健康理念,培育文明新风。通过讲述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引领全校师生学习先进人物,进一步促进师生自觉践行社会公德、提升个人品德,引导更多师生成为道德的传播者、传承者和实践者。

三、工作要求

1.勇于探索,大胆创新。要充分利用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蕴藏的道德教育资源,积极推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的庆祝纪念活动走进道德讲堂,赋予节庆活动特定的道德内涵,以更具体的载体弘扬道德观念,彰显道德价值。

  2.突出主体,注重实际。要充分发挥学生在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现实生活,坚持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基本方式,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身边好人的道德故事,达到让学生自觉参与、自我评价、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教育目的。

3.引领风尚,注重实践。要有意识地将道德讲堂宣讲的模范人物与各级各类身边好人的选树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学好人、选好人、当好人的校园氛围。要将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相结合,做到“知行合一”,使“崇德砺志”成为一种主旋律,不断提升校园文明高度。

四、活动时间

序号

时间

举办单位

1

3月下旬

体育学院

2

4月上旬

法学院

3

4月下旬

信息工程学院

4

5月

艺术与设计学院

5

5月下旬

食品工程学院

6

6

经济管理学院

7

9中旬

教师教育学院

8

10月

地理与旅游学院

9

10月下旬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0

11月上旬

音乐与舞蹈学院

11

11月下旬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

12月上旬

外国语学院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根据活动时间抓好落实

哈尔滨学院文明办

2021年3月8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