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社科联《哈尔滨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学校现组织哈尔滨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20年以前的科研成果,如果在哈尔滨市历次评奖中未获过奖,经实践验证确有突出价值,也可申报。
二.评奖成果类别
专著、编著、论文(含研究报告)
三.奖项设定及评选标准
评奖设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佳作奖。39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下青年可申报青年奖(含在各奖项中,入选比例高于非青年奖入选比例)。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力,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成果可授予特别贡献奖。
四.申报原则
1.参评成果必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聚焦人民实践创造,研究成果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聚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科研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有效办法。
2.参评成果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出版社、报刊正式出版或发表;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用,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须附被采用的原件、被采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和产生效益的证明)。
3.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须经合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共同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多名作者合作的成果,须提交成果完成时署名证明。
4.著作类以版权页署名为准,第一作者(或主编)放弃申报的,可以顺次申报,但申报者完成的工作量须占全部成果50%以上,并要出示第一作者弃权的证明。
5.境内用外文发表的社科成果需译成中文。
6.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含与他人合作的成果)
五.申报材料
1.《哈尔滨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2.参评成果原件(一式一份)
3.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申报时间:6月25日
七.其他说明
联系人:李桂霞
联系电话:86613792
办公地址:行政楼223房间
注:我校所属学会是“哈尔滨市陶行知研究会”
科技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