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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4-11-28

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黑教办[2014]48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2014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附件1)中第七、八、九指标要求,做好本部门自纠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展情况和秋季教育收费组织开展情况,谋划2015年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具体分工如下:

第七指标:规范高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指标项

负责部门

22.是否出台涉及高校“点招”录取及收费的办法,治理“点招”采取哪些举措

招生就业处

23.是否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自主招生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

24.高校违规招生的查处情况

纪检监察处

招生就业处

25.高校(专业)学费标准调整工作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招生就业处

财务处

27.是否以热门专业、学分制改革等名义变相违规提高收费标准

28.是否对课程进修班进行清理

教务处

29.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是否经过教育部批准,收费标准是否经过当地省级政府批准

办公室

第八指标: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指标项

负责部门

30.是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宣传部

纪检监察处

31.是否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32.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纪检监察处

第九指标: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指标项

负责部门

33.学校是否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或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教务处

总务处

图书馆

35.高校是否违规收取生活用品费、证卡首次办卡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是否变相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是否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学生处

总务处

36.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是否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教务处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中与本部门有关的事项;

三、各有关部门要将前两部分工作形成的纸制稿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3日(周三)下班前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至850023021@qq.com)。

联系人:孙 阳 内线:1732

附件:1、2014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doc

2、2014年度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xls

党政办公室

财务处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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