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公寓车位的补充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4-12-16 各位教职工: 目前鉴于车位剩余情况,为了满足教职工的需求,校公寓租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沟通,现允许教职工继续申请租用车位。 有意向申请租用车位的教职工,做为第二批租用车位人员,可在学校收取第二次车位租用款的时间段内(12月18、19日)到行政楼财务大厅一次性交款13万元,剩余应交款按学校第三次交车位款的时间正常进行。 公寓租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