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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公寓车位的补充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4-12-16

各位教职工:

目前鉴于车位剩余情况,为了满足教职工的需求,校公寓租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沟通,现允许教职工继续申请租用车位。

有意向申请租用车位的教职工,做为第二批租用车位人员,可在学校收取第二次车位租用款的时间段内(12月18、19日)到行政楼财务大厅一次性交款13万元,剩余应交款按学校第三次交车位款的时间正常进行。

公寓租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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