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届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加强学位论文(设计)规范化管理,根据《哈尔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应届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哈尔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14]15号)等九项文件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善院级学位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质量标准。
三、各学院学位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照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制定2015届学位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2015届学士学位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和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等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四、各学院要将学位论文(设计)质量评估贯穿整个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严格防止学生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学校将继续利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对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全面检测。
五、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相关管理规定(文件)及附件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表格中“签字”栏必须手工填写,其余部分可使用电子版打印。
2、相关管理材料报送时间见下表,全部报表和材料都请提交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jwsjk@126.com。联系人:陈涵;行政楼204室。
附件:
2015届学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安排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