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的工作已全面展开,请各单位按照《哈尔滨学院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撰写要求及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总结计划的撰写工作。注意要对照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内容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提交方式详见预通知。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已在预定时间内提交总结计划的部门有:组织部、资产处、审计处、教育发展规划处、评估督导处、科研处、学报、学生处、团委、房产管理处、保卫处、校友会、继续教育处、图书馆、网络中心、理学院、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思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