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冬季天气寒冷,是用电高峰期。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谨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关于冬季防火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哈尔滨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确保本单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完好,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要加强消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工作,消除各类火险隐患;
3、检查电线线路的运行情况,发现线路老化和超负荷工作等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不准私接乱接电线;
4、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用电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离开房间时及时关闭各类电源。
5、施工用火、用电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学校保卫处将加大消防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和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给予通报。
哈尔滨学院安全防火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处
2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