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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公寓坐落(房号)细则

浏览量:时间:2015-01-18

一、选房原则

公开、公正、透明、有序。

二、选房方式:

按各户型抽取的选房顺序号,分批、按序进行。

三、具体程序:

1、学校在选房现场张贴公布当次户型的房源、户型图、该户型楼层差价表,选房表格等。

2、选房人按登记的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依次由引导人员带领进入选房现场指定区域进行选房。每户最多只能进入两人。

3、限定选房人在五分钟之内选定房子的具体坐落,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选定的,退出选房区域,(商议直至确定后方可申请继续选取,再次选取时排在正在选房人的后面进行)不另行等待,下一号选房人按规定时间进入开始选取。

4、房屋坐落选择确定后,工作人员将户型公示图里选中房源涂上标记,选房人做登记后即可离开。

5、工作人员将其选定的房子具体坐落情况向选房区域外等候的其他选房人公布。

四、相关规定:

1、选房人必须是申请公寓入住的本人。本人不到场,被委托人必须持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交房款收据、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进入现场选房。

2、选房人(被委托人)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到选房现场,迟到的,不另行等候。迟到者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可安排在正在进行的选房人后面进行选房,不另行等候。本户型选房结束后仍联系不上,不来选房者,视为自动放弃租住,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不得事后再选。

3、选房的各项事宜均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负责通知、组织。各基层工会主席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为了保证公开、公正。选房的环节全程录像备案。

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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