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公寓租住抽签细则

浏览量:时间:2015-01-18

一、抽签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有序。

二、抽签方式

按户型分批、分期进行。第一轮由电脑随机生成各户型排队顺序号,第二轮依据排队顺序号人工抽取选房顺序号。

三、具体程序

(一)排队顺序号:

排队顺序号采取电脑随机生成的方式进行。由学院公寓租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各基层工会主席或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电脑随机自动生成户型1--5的人员排队顺序号。

(二)抽取选房顺序号:

申请租住的教职工根据确定的排队顺序号,按照户型1—5的顺序分组,人工抽取选房顺序号,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

四、其他事宜的相关规定

1、申请租住人员必须按排队顺序号,在规定的时间段来进行选房顺序号的抽签。

2、选房顺序号必须是申请公寓入住的教职工本人抽取。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抽取。被委托人必须持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交房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进现场抽取选房顺序号。

3、抽取人(被委托人)迟到、弃权的处理规定:

a、在抽取过程中迟到者,可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协调下,凭排队顺序号在正在进行的抽取人后面进行抽取。

b、抽取过程中,有特殊原因弃权者,应及时和本单位工会主席或负责人联系,并上报公寓租住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在该户型抽取工作结束后,由号签投放组登记剩余号签序号,并签字作废此序号,后续号签顺次递进。

4、抽签结果必须本人(被委托代理人)签字登记确认。

5、抽签的各项事宜均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负责通知、组织。基层工会主席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为了保证公开、公正。抽签各环节全程录像备案。

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9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