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重申公寓租住相关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5-01-15 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公寓已经竣工,现已进入抽签和选房阶段,为切实加强学校房产管理,进一步严肃租住纪律,现重申:全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严重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院字[2012]75号),避免学校公寓房源外流。 纪检监察处举报电话:86601173;举报邮箱hrbujw@126.com。 纪检监察处 房产管理处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