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100G15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学院新校区建设二期音乐教学楼及音乐厅(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1】276号、哈发改审批【2013】57号、哈发改审批【2013】1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力投入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项目投融资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学院新校区建设二期音乐教学楼及音乐厅(二期)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南岗区中兴大道74号
2.3建设规模:音乐厅工程建筑面积114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三层。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3月30日,竣工日期2017年3月30日,总工期共73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哈尔滨学院新校区建设二期音乐厅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2012年3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开标时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监理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近三年内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9 日至2015年 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中心电话:0451-8751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上述登记者,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购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地址: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押金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其他:
8.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哈尔滨市招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http://113.0.158.245/gsso/login/login.do),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以便在监管系统内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等)、建筑工程专业人员信息(建造师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工长1 人、质检员1 人、安全员3人、造价员1 人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确保正常通过网上报名,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所投项目将被否决,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学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盛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22楼B座
联 系 人:程桂滨
联系电话:0451-55513322
2015年2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