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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试行)工作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5-03-12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直接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将2015年度春季学期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安排(2015年春季学期)

接待时间

接待人员

咨询电话

校长信箱

3月17日(周二)14:00—16:30

樊 千

86688516

4月14日(周二)14:00—16:30

解 海

5月12日(周二)14:00—16:30

王 骞

6月9日(周二)14:00—16:30

孙列兵

7月14日(周二)14:00—16:30

胡永昌

二、接待地点:行政楼307-1会议室

三、接待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接待领导与接待范围

党委书记、校长负责接待听取有关学校建设、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意见及建议;校级副职负责接待听取与其分管、协管工作相关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五、接待内容

1、对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在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4、其它有关事宜。

六、接待工作流程及要求

1、党政办公室负责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采取预约制。

2、来访者需提前3-5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文字、电话等方式与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提出接待要求及反映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3、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理,并反馈接待对象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是否为本次接待可受理事项。

4、请被接待对像填写“校领导接到日接待事项登记表”。

5、党政办公室在接待前一天,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有序接待,并通知被接待对象。

联系电话:86688516 内线:1732

联系人:张 敏

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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