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直接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将2015年度3月份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通知如下:
负责接待校领导分工:副校长樊千同志分管教务处、教育发展规划处、继续教育处(学院),协管财务处、办公室外事工作;本年度负责联系: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接待时间:3月17日(周二)14:00—16:30
党委书记、校长负责接待听取有关学校建设、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意见及建议;校级副职负责接待听取与其分管、协管工作相关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2、对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在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党政办公室负责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采取预约制。
2、来访者需提前3-5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文字、电话等方式与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提出接待要求及反映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3、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理,并反馈接待对象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是否为本次接待可受理事项。
4、请被接待对像填写“校领导接到日接待事项登记表”。
5、党政办公室在接待前一天,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有序接待,并通知被接待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