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房源调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学校启动公寓租住调整工作。现将公寓房源调整的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公布如下:
一、 户型二至户型五调整备选房源的基本情况
学校《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房源调整实施方案》中明确各户型调整备选房源构成为:上一户型剩余房源+本户型原剩余房源+本户型申请调整房源=本户型调整备选房源。目前各户型原剩余房源可供调整数为:户型一8套,户型二10套,户型三7套,户型四87套,户型五35套。调整房源的具体坐落见报名大厅公示板。
二、调整房源工作安排
1、3月30日—4月7日期间以各二级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为单位通知所有已参加抽签选房的教职工知晓《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房源调整实施方案》(校园内网公布)。
2、学校在图书馆报告厅靠服装城一侧设申请调整房源登记报名处,4月7日后,登记报名现场公示剩余房源情况。
3、本次房源调整采取由户型二至户型五的顺序分批次登记报名调整的方式进行。即先由户型二申请调整的教职工登记报名、调整。调整完毕后,公布该户型的调整结果及剩余房源。然后进行户型三申请调整的教职工登记报名及房源调整,调整完毕后,公布该户型的调整结果及剩余房源。户型四、户型五的调整安排,以此类推。
4、各户型申请调整房源的教职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报名,超过报名期限视为自动放弃。
5、登记报名时必须交回原选房的《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不交者视为报名无效,不得参加房源调整。
6、各个户型调整,均按照电脑排序、人工抽签、选房、选房结果公示等都环节进行。
7、调整房源工作过程中各个环节仍沿续原程序,原各个工作小组仍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三、补交调整后房源预收款差额的相关规定
1、申请调整房源的教职工,在重新抽签、选房后,户型没有变化的,现场发给《房屋坐落选择调整确认单》。
2、申请调整房源的教职工,在重新抽签、选房后,户型发生变化的,现场只发给《补交公寓预收款差额通知单》,补交公寓预收款差额后,再补发《房屋坐落选择调整确认单》。
3、补交公寓预收款差额的时间和地点:
4月22日(周三,8:30—16:00)在一号楼一楼财务大厅交款。请教职工事先做好资金安排。(目前各户型已交预收款额为:户型一64万元,户型二63万元,户型三48万,户型四44万,户型五38万)
4、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公寓预收款差额的,按《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办法》相关规定,视为中途放弃租住权利。学校将退还预收款(不计利息),取消其租住资格。其所选房源学校收回。
四、调整房源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
1、报名登记地点:图书馆报告厅靠服装城一侧
2、调整房源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3、报名登记和调整房源的时间安排
日期
| 时 间
| 户 型
| 内容
|
4月8日
(周三)
| 8:30--16:00
| 户型二
| 登记报名,申请人交
《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
|
4月9日
(周四)
| 10:00—13:00
| 户型二
| 公布户型二全部备选房源
|
下午13:30
| 户型二抽签、选房,公布调整结果
|
4月10日
(周五)
| 8:30--16:00
| 户型三
| 登记报名,申请人交
《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
|
4月12日
(周日)
| 10:00—13:00
| 户型三
| 公布户型三全部备选房源
|
下午13:30
| 户型三抽签、选房,公布调整结果
|
4月14日
(周二)
| 8:30--16:00
| 户型四
| 登记报名,申请人交
《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
|
4月15日
(周三)
| 10:00—13:00
| 户型四
| 公布户型四全部备选房源
|
下午13:30
| 户型四抽签、选房,公布调整结果
|
4月17日
(周五)
| 8:30--16:00
| 户型五
| 登记报名,申请人交
《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
|
4月19日
(周日)
| 10:00—13:00
| 户型五
| 公布户型五全部备选房源
|
下午13:30
| 户型五抽签、选房,公布调整结果
|
4月22日
(周三)
| 8:30—16:00
| 户型
变化的
| 一号楼财务大厅补交差额款,领取
《房屋坐落选择调整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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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工作领导小组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