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办法》,校公寓租住工作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租住的原则组织完成了公寓抽签、选号等具体工作,公寓租住抽签选号阶段性工作结束。为进一步促进房产资源充分利用,避免资产闲置,现启动公寓租住调整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有序的原则;
(二)在《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办法》相关规定基础上调整的原则。
二、调整范围和程序
公寓房源调整限定在已经交纳相应费用并完成抽签、选房的教职工范围内。此次调整按照户型下沉限定一档、由二户型至五户型依次进行,申请调房不得下选户型。具体调整办法与程序如下。
(一)拟调整的房源构成
1、公寓一层和一户型非顶层3套不作为本次调整备选房源,其余现暂剩房源全部纳入调整备选房源。
2、已抽签选号的教职工根据自愿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调房申请,并同时交回已选房源(《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所交房源纳入调整备选房源。
(二)房源调整的程序
1、发布《哈尔滨学院公寓租住调整实施方案》和房源调整实施细则及日程安排,受理咨询。
2、二户型申请人员调整房源
(1)受理已选二户型申请调整房源人员报名,同时收回申请人原有《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
(2)统计并公布二户型备选房源,备选房源包括:一户型下沉备选房源、二户型现剩余房源、二户型申请调房人员交回房源。
(3)二户型申请调整房源人员按重新抽签的顺序选房,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发放新的《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
3、三户型申请人员调整房源
(1)公布二户型房源调整结果,受理已选三户型申请调整房源人员报名,同时收回申请人原有《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
(2)统计并公布三户型备选房源,备选房源包括:二户型下沉备选房源、三户型现剩余房源、三户型申请调房人员交回房源。
(3)三户型申请调整房源人员按重新抽签的顺序选房,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发放新的《房屋坐落选择确认单》。
4、第四、第五户型依次按上述办法调整。
三、工作机构
为保证工作连续性,房源调整的抽签选号工作按第一轮工作程序由原相应工作机构承担,计划4月份完成。
完成公寓租住调整工作后,学校预留房源及其他剩余房源、车位等租住、租用等事宜,另行研究实施办法。
公寓租住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