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学工作日程安排,学校将启动2015届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依据
2015届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依据为《哈尔滨学院关于“创新实践学分”制度实施指导意见(院教字[2004]4号)》。2015届毕业生须修满所属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创新实践学分2学分方可毕业。
二、学分申请对象
2015届毕业生
三、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哈尔滨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佐证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向所属专业提交。专业负责人审验后,报请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后,填写《哈尔滨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复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jwsjk@126.com。
四、学分复核时间
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
注:表格下载地址:教务处首页→常用表格→实践科→哈尔滨学院创新学分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