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5-06-18 发布时间:2015-06-18 11:40:33.0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教思政厅函[2015]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法•崇廉•明德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1.初评。作者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上传作品报名并生成作品编号,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与作品一起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学校经过初评后,择优报送省教育厅。 2.复评。复评由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参照活动规则组织实施。各地于8月20日前分类集中报送至相关承办单位,各地每个大类限报作品10项。 3.终评。终评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9月中下旬将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参考因素。按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并结合各地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优秀作品网络巡展。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对本届高校廉政文化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宣传。 (二)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 1.活动宣传与廉洁知识教育。6月—8月。在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专题页面,宣传普及廉洁知识。 2.在线知识问答。9月—10月。参与者通过专题页面在线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活动,综合考虑答题正确率和完成时间等,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推荐的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教育部《通知》(见附件1及附件3)中的内容要求,严格按照作品分类、规格尺寸、说明或制作过程简介、电子文件格式等具体要求制作。 2.各单位推荐的作品要填写《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见附件2)和《哈尔滨学院参加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两种表格。 3.各单位推荐作品暂不受名额限制。参赛作品一经报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全国活动组委会对优秀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单位要向参赛者做好提示工作。 4. 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汇总表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408室。 联系人: 赵爱萍 联系电话:86601217(内线1217) Email:38458952@qq.com 5.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广大学生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专题页面,学习了解廉洁知识,树立廉洁意识,并积极参加知识问答活动。 党 委 宣 传 部 纪 检 监 察 处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