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良好的考试秩序与环境,确保考试质量,特通知如下:
1.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组织与领导,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制度规定。各位院长、书记要高度重视考试纪律宣传,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务必使本学院的师生认真遵守,杜绝违纪现象频发。
2.要认真核实考生有效证件,没有考试证或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3.开考前,要求监考教师宣布纪律:提醒考生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并清理考生周边环境。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带入手机且未主动上交者,要清理出考场,并按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按作弊论处。考试过程中发现桌面、文具袋、矿泉水瓶等考生周边有与考试相关信息,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4.要认真清理考场环境,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整洁的桌面。如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的,要及时调整考场、考位。
5.要求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严禁迟到和旷监。
6.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教师守则要求严肃认真执行考试纪律,做到不带手机进入考场、不打盹、不聊天、不看报、不批卷子。
7.学校、学院组成考试巡视组,随机进入考场,对考场秩序和考风考考纪等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接打手机,或上网聊天、发送信息、打瞌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通报处理。
8.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试卷评阅,做好成绩登录、分析和试卷归档、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