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行岗位动态管理及编制岗位说明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14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的《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牵头,协同各部门共同完成。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的制定应从符合单位发展和岗位需要的实际出发,必须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对我校岗位设置方案中的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教学单位按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分类制定)。《岗位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3. 岗位类别:指管理、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等三类岗位;其中:
管理岗位按处长、副处长、科长(主任科员)、副科长(副主任科员)、科员档次填写;
专业技术岗位按正高级(三级)、副高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副高级(六级)、副高级(七级)、中级(八级)、中级(九级)、中级(十级)、初级(十一级)、初级(十二级)、初级(十三级)档次填写;
工勤技能岗位按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档次填写。
4. 岗位等级:指“三类岗位”中某一级别岗位,如专业技术7级岗位等;
7. 工作标准:每个工作项目应达到的质量和数量的基本标准;
8. 岗位条件:本岗位任职所需的聘用年限、资质、水准等基本要求。
2015年10月9日,召开我校《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6日,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岗位说明书》,经本部门领导班子审定后上报《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岗位说明书》进行汇总和审定,形成我校《岗位说明书》初稿,报请《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015年10月21日——27日,领导小组审定《岗位说明书》,
2015年10月28日——30日,《岗位说明书》装订成册,上报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