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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5-10-27

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第9-12周组织开展2015年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与要求

1.检查课堂教学运行情况

各学院对本部门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执行情况、教师辅导答疑及作业批改情况、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考勤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2.集体听课、评课、随机听课

各部门组织由各院领导、专兼职督导员组成的听课小组,深入课堂,进行课堂教学效果评估。同时组织本部门教师集体听课、评课,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学检查小组成员听课不少于8学时。

3.组织示范讲评课观摩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探索课堂教学改革途径。每个专业选择一门以上课程,组织开展基于项目、基于问题、讨论式、探究式、案例式、参与式等授课方式方法改革教学示范讲评课观摩,转变以教师为中心的知识传授型教学方式,强化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及自主学习能力。

4.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座谈会与教师座谈会,及时反馈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以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5.开展学生出勤情况统计工作

针对本学期1-9周学生出勤情况,缺课累计超过18学时课程教学时数的学生进行统计,见附件2。

6.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

各学院要对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地预警和援助措施,发挥家校合作育人的功能,并做好学业预警工作档案。

7.各学院(部)对照学校《评估督导简报》(2015第2期)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结合本学院教学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一些问题进行检查并认真整改。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院(系)全面自查和学校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督导处、学生处组成学校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指导工作。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细化落实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1.10月26日—10月30日,各学院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进行部署,组织各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示范讲评课”观摩,择优遴选推荐校2015秋 “教学方法改革示范讲评课”,并将2015秋校“教学方法改革示范讲评课”推选表纸质版(附件1)和教师及学生座谈会日程表(附件6)于10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wk215@126.com

2.11月2日—11月15日,期中教学情况检查与抽查。各学院(部)进行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听课、评课,召开座谈会及整改。

3.11月16日—11月20日,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将附件2,附件4、附件5纸质稿学院认定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wk215@126.com。附件3内容为听课人所在学院(部)存档。

附件1:2015秋示范课讲评课推选表.xls

附件2:2015秋缺课学生统计表.xls

附件3:哈尔滨学院听课课堂教学评价表.xls

附件4:xx学院(部)听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5:教师座谈会及学生座谈会记录.doc

附件6:教师座谈会及学生座谈会日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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