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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16-03-2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28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哈尔滨学院进行了巡视。2015年11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哈尔滨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提上日程,上下联动倾力整改。

开展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省委巡视组对学校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专项巡视,是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等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推动,也是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经受党性锻炼、接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遇,对于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和纠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巡视组反馈指出学校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直指学校多年积弊,切中要害,客观公正,完全符合学校实际,学校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巡视评价。整改期间,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认识,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

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从坚守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把巡视整改当做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学校党委明确提出,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抓好落实。整改落实工作由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逐一对号入座,认真抓好整改。一要抓责任落实,二要抓发展大计,三要抓作风建设,四要抓领导班子,五要抓队伍建设,六要抓制度建设,通过巡视整改,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在征得巡视组同意后,学校将《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对哈尔滨学院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以党委文件形式(哈院党办发〔201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在全校中层干部范围内印发。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学校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主体责任组、干部队伍管理与选人用人工作组、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组等3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学校党委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党委会,认真学习、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细化形成《哈尔滨学院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落实责任清单》,将巡视组反馈意见分解为整改工作意见建议30条;需要整改的问题分为3个方面,共25个具体问题;针对问题学校提出75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17个,正在整改49个,需长期整改9个。

(三)强化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在领导小组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同时,学校党委强化问题导向,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参照学校整改方案,逐条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期间,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及相关部门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以制度机制建设为载体,积极整改,共谋发展,在全校形成了“校院两级,相互联动,共同整改,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二、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针对每项整改任务,各牵头负责的校领导和责任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问题

(1)“学院对加强党建,从严治党深刻认识不够,建院15年来,没召开一次党代会”问题

学校党委提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在“从严”上下功夫,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努力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

一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严治党和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学校党委宣传部制定了学习计划,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发放一本《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开展读书自学。2015年12月4日,学校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王洪作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学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参加学习。

二是为进一步推进“四进四信”工作,学校以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为平台,在2015年秋季学期,按省教育厅要求,对2012级、2013级本科生进行专题教学。成立了“四进四信”专题课教研室,把专题课纳入必修课,安排16学时,设立7个专题,课堂上采取启发式、研讨式、情景式的教学模式,设置与专题内容相契合的课题情境,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参与。

三是学校党委印发了《哈尔滨学院学习宣传和方案》。各党总支、党支部积极行动,通过开展深入学习讨论,使党员干部更加守纪律、懂规矩,争做忠诚、廉洁、担当的好干部。2015年12月25日,学校邀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专家李天明教授来校进行《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清单,持续解决好不严不实的问题。2016年1月15日,学校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深入对照检查。市委组织部到会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学校党委要求,认真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联系点分工分别到会指导。

五是为解决学校领导班子长期配备不到位的实际问题,学校党委在2015年11月27日中共哈尔滨市委第13届82次常委会会议上提出了“希望市委配齐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明确班子职数并配齐干部,理顺班子干部级别”的请求。市委高度重视学校请示意见,2015年12月29日,市委将学校领导班子9职全部配齐,学校党委班子干部级别得到理顺。按照分工学校纪委书记专职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学校领导班子的配齐配强,为学校召开第一次党代会奠定坚实基础。

六是认真筹备学校第一次党代会。2016年1月22日,在学校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后,学校正式向市委提交《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抄报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备案。2016年2月19日,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哈组通〔2016〕18号)正式批复“市委同意,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于2016年3月下旬召开。”依据哈尔滨市委的正式批复,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学校党委决定于3月26日正式召开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目前,学校相关部门正在按照《哈尔滨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工作推进表》,倒排工作日程,紧锣密鼓推进第一次党代会召开各项筹备工作。

(2)“在反腐倡廉方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学院工作主动结合不够,院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次数偏少。”和“工作中传达上级部署和要求多,研究学院具体问题少,多是停留在会议传达、文件转发和口头强调,有针对性地结合实际推进落实缺少具体举措”问题

按照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院党发〔2015〕8号)文件要求,学校党委主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学校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监管。

整改期间,学校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议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15年12月18日,学校党委会议(2015年第14次)审议通过,并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哈院党发〔2015〕18号)(以下简称《印发的通知》)。《印发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党委提出的“六要抓”要求,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按照 “清单”列出的整改措施逐一抓好落实。对“清单”中列示的能够在整改期限(二个月)内完成的任务,责任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清单”中列示的暂不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的中长期任务,责任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拿出整改工作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学校从强化会议精神落实入手,改变原有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形成方式,做到“两会”会会有纪要,纪要决议件件有落实。“两会”纪要将每一项决议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层层落责任,层层抓落实,做到重点工作件件有布置、有核查、有结论,务实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问题

学校纪委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对巡视组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交办的每一条线索都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没有落实、落靠,责任追究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代会召开以后,纪委将协助党委及时调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分解,逐级传导压力,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定期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制度,修订《廉政谈话制度》、建立《警示约谈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

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哈尔滨学院201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2015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与学校2015年度考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分为述责述廉、民主评议、个别谈话三个环节,学校98名中层干部全部提交了书面述责述廉报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学校纪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等问题的,将严肃问责。

(2)“对聚焦主业“三转”工作理解不到位,对重点领域和重要事项缺乏有效监管,监督力量也明显不足,没有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存在坐等举报线索、被动查案、缺少主动寻找案源的问题。对处理的干部及时通报不够,影响了警示效果”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聚焦主业落实“三转”。将学习纳入纪委工作重要日程,坚决在全面落实“三转”上下功夫,下大力气解决好监督形式转变后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职能不到位的问题,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1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要事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肃问责;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廉政风险自排自查,学校11个重要部门对廉政风险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组织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60份。

三是抓住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整治。寒假前夕,按照学校党委部署,为有效维护教师队伍的清正廉洁,纪委开展了节假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受理权限,对教师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响强烈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警醒全校教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神圣职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建议党委以召开党代会为契机,配齐配强校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处增设一名职员职数,加强监督力量。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纪检干部坚持“周例会月总结”,抓紧抓好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保障、促进学校发展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坚持正人先正己,用铁的纪律打造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格问题线索管理。在各校区分别设置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举报箱,在校内传媒显著位置再次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查找案源,集体排查,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

六是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2015年12月25日,学校党委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会上通报了“葛、杜受贿案”涉案人员立案查处情况;会议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克服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越,纪律底线不可破。

(二)选人用人方面

针对巡视过程中提出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学校党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法规制度不严问题。

(1)未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条件问题。

学校党委责成党委组织部,要认真清理修订现行的《哈尔滨学院科级干部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对科级干部资格条件和任职年限进行规范,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

(2)执行竞争性选拔政策不严问题。

学校党委已将该问题纳入省委第十专项巡视组提出的“管理工作明显缺失问题”反馈意见中,责成学校组织部限期整改。按照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于2016年4月底前,重新修订完成并实施《哈尔滨学院处级干部聘任管理办法》。

(3)考察谈话范围较小问题。

学校将在即将制定的《哈尔滨学院处级干部聘任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谈话范围。

(4)未严格执行任职公示期制度问题。

学校党委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即将制定的《哈尔滨学院处级干部聘任管理办法》和今后的《干部聘任工作方案》中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参照执行。

2.关于选人用人的随意性较大问题。

(1)提拔任用干部不够严谨问题。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引进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在干部聘任工作中要注意严格考察程序,特别是强化考察结果的运用。

(2)变相指定处级干部提拔人选问题。

学校在干部职务职级关系理顺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程序,认真落实推荐、考察各环节工作要求。

(3)未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方案问题。

在执行政策规定时,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和严肃性,坚决杜绝在执行过程中走样。

3.关于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1)擅自规定干部任职年限问题。

学校将认真研究,在2016年第五届任期干部聘任工作中彻底解决。

(2)自设职务名称配备干部问题。

学校将积极与市编办沟通,请市编办重新核定内设机构,结合学校处级机构的撤并及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对全校科级机构的合理调整。

4.关于选人用人基础工作还不规范问题。

(1)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原始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党委会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今后将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规范会议记录。目前,已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要求,设立了学校党委会讨论干部专用记录本,单独记录研究干部议题。

二是需要票决时,做好学校党委会投票讨论决定干部的结果统计和归档。

(2)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文书档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干部考察文书档案,按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立卷规范》,统一格式内容,逐人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二是按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填报说明的要求,对2012年以来新提拔任用的44名处级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一步核实规范。

(3)征求纪委意见不规范问题。

学校党委将在下一步干部任免过程中,切实发挥纪委监督责任,严格工作程序。目前,学校已起草完成《对考察对象以函文方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待学校党委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4)干部档案中选人材料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前后记载不一致问题。

一是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行重新核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疑点或问题的档案进行了深入核实;对年龄记载不一致的进行了重新认定;对缺少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及时补齐;对人名字记载不一致的进行了重新确认;对简历记载不一致的进行了重新确认;对入党时间不一致的进行了重新确认;对缺少入党志愿书的及时补齐归档;对学历存疑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责任制(实行)》,从源头上杜绝干部档案信息失真等问题发生。

三是配齐配强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强化档案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档案转递交接责任制和查借阅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规范。

(三)学院发展速度比较缓慢方面

1. “学科专业体系不优,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依托性不足,与省市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学院办学层次不高,没有任何学科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作中坚持统筹兼顾不够,有的单位可以不断地锦上添花,而有的单位未能及时雪中送炭,院系之间差别较大,资源分配明显不够平衡”问题

2016年是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做好学校“十三五”期间的各项工作,学校从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紧密结合哈尔滨市“十三五”发展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哈尔滨学院要立足哈尔滨发展,服务地方人才需求,坚持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融合发展之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地方、行业发展需求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哈尔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确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定位和“将哈尔滨学院发展为哈尔滨大学”的发展目标。学校这一发展目标已写入《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1月14日,学校党委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学校“十三五”专业调整及二级学院调整情况和学校“十三五”硕士点建设、重点学科建设的情况汇报。两个情况汇报从有利于进一步突出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增强优势学科建设;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增长点,构建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吸引优质生源,促进就业创业;有利于主动服务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等方面,为全面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建设思路和路径。会议明确提出,称为大学的,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目前,哈尔滨学院不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仅有与西安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数十名硕士研究生。因此,学校要争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倾斜,争取早日获批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年12月18日,学校党委会(2015年第14次)决定,将音乐系从艺术与设计学院中独立出来,直属学校管理,由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音乐系全面工作,原音乐系主任配合抓好音乐系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成立音乐与舞蹈学院筹备委员会,由发展规划处长任主任,原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任副主任,统筹音乐与舞蹈学院筹建工作。

为解决学校理工类实验条件匮乏,管理不科学等问题,学校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学校学科专业调整规划,学校将于2016年启动学校工程实训中心建设。2015年10月23日,学校党委会(2015年第11次)听取了关于工程实训中心建设方案的汇报。工程实训中心的建设将成为学校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

2.“对学院科研工作重视不够,至今未获得过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省部级一等奖获奖数量有限,到2015年科研经费总额500万元的目标尚未实现”问题

学校在向中共哈尔滨市委第13届82次常委会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指出,学校将高度重视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科研投入,不断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以优秀的科研项目,引入更多科研经费,孕育更多高水平成果。努力实现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的突破性进展,达到更名哈尔滨大学的基本条件——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近5年科研成果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规划中的学生公寓、音乐厅、国际交流中心、游泳馆等项目尚未启动”问题

“十二五”期间,学校高度重视音乐厅建设工作,将音乐厅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政府及职能部门支持学校发展建设,努力破解难题。

2014年7月,音乐厅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政府有关部门原则同意学校提出的“在哈西交警队综合楼暂不拆迁情况下调整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建设”的工作思路。随后学校调整建设方案,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推进项目审批,同步履行校内基建项目建设相关程序。针对我市有效施工期仅有半年的实际情况,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我校先行组织工程设计。现已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和规划许可证等土地、规划审批手续、施工和监理招标,计划2016年春季开工,2017年投入使用。

为使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人才培养配套环境更加优异,硬件设施和教育教学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在广泛征求意见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学校编制了《“十三五”期间校园基本建设计划》。“十三五”期间,学校拟新建工程面积10.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区工程实训中心,B区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C区国际交流与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期)及上述项目外网配套工程等,拟择机建设国际交流与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二期)工程,续建第六学生公寓工程等项目。计划完成投资额6.15亿元。

针对目前校园基础设施安全性差,功能性问题急待维修改造的现状,“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统筹实施围墙改造、监控和消防系统改造、地下综合管网和室内管网改造、田径运动场和道路维修改造、教学用房和学生公寓屋面防水、更换塑钢窗及卫生间改造等旧有建筑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完成投资额约1亿元。

4.“缺少留住和吸引人才的特殊政策,没有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高层次人才外流比较严重”和“对教授未实行分级管理,缺少有效的积极性调动方法”问题

2015年11月25日,学校党委会(2015年第13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哈尔滨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意见》指出,学校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会议决定,从2015年开始,设立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

为留住和吸引人才,学校还将通过建立“丁香学者”计划、实行教授分级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措施,留住优秀人才,引进高水平领军拔尖人才,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学校还将进一步完善干部、教师挂职锻炼、顶岗实践、骨干教师培训等机制,促进干部队伍、师资队伍主动适应学校转型新要求。

5.“大学生创业工作最近才刚刚启动,对这项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问题

2015年12月18日,学校党委会(2015年第14次)会议决定成立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和校企合作处。会议提出,新的职能部门要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写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创新引导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顺应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不断完善条件,有效整合资源,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创新创业的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创新创业项目,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四)管理工作明显缺失方面

1.“执行‘三重一大’具体实施意见还未出台,对重要决策实施后还缺乏有效评估”和“发挥学院职代会作用不够”问题

为全面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015年11月25日,学校党委会议(2015年第13次)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办法》第四章明确了学校“三重一大”决策的实施与监督。《办法》指出,学校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应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校工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监督,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教职工通报学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2016年1月14日,学校党委会议(2016年第1次)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哈尔滨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2.“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作用不够”问题

2015年12月17日,经黑龙江省教育厅第62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核准了《哈尔滨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第三十一条明确“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实行任期制,下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等。校学术委员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按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组建并开展工作。2016年2月25日,学校印发《关于调整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哈院发〔2016〕7号)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时,学校责成科研处要尽快出台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努力实现学术管理常态化、机制化、学术化。

3.“在院里已有140多名正式工人的情况下,仍然聘用150多名临时工,聘用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这也给学院以后留下了不稳定因素”问题

2016年1月14日,学校党委会(201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学院临时用工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学校已责成房产处、总务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尽快形成保洁、保卫服务外包工作方案,整体推进保洁、保卫两个临时用工大户的改革工作。2016年3月11日,学校校长办公会(2016第四次(总第402次))审议通过相关部门关于保洁、保安工作服务外包工作物业招标方案,目前,学校相关部门正在履行招标手续,加快推进精简临时用工工作。同时,学校要求人事部门进一步清理其他临时用工岗位,力争2016年上半年完成临时清理工作,完善学校临时用工制度,规范临时用工管理。

4.“在审计中发现的坐支非税收入、“三公经费”超出列支标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他人使用等问题,也说明了有效加强管理的明显漏洞,对此尚未进行通报和公开批评”

省委第十专项巡视组提出的有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2月18日,哈尔滨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校原行政主要领导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已经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截止目前,相关问题的整改基本完成。

一是坐支非税收入问题。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学院饮食服务中心出租部分区域,作为小卖店、中国移动通讯、复印社、眼镜店等进行经营,取得租金收入未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全部用于补充职工伙食补助;2010年至2012年,学校招生部门按照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要求,将在本地区收取的省外艺术单考报名费收入总额的10%—25%支付给山东等8个省的招生代办单位。学校已于2014年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责令相关部门今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是“三公经费”超出列支标准的问题。2014年,学校已责令财务处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杜绝超支现象发生;努力压缩“三公经费”额度,校内各部门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浮20%;责令办公室、总务处加强对出国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努力压缩成本,控制支出。2014年、2015年,学校办公室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境两项费用严格按照下浮20%的标准执行,总务处公车购置费用,未再出现超出列支标准的现象。

三是“国有资产无偿提供他人使用”的问题。2014年,学校已责成房产管理处负责,按财政部门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拍程序,履行出租手续,及时上缴财政。2015年末,依据专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学校再次责成房产处对已履行招标程序的商户逐家进行清理,学校图书馆一楼打字复印社已经按期清理完毕,房产交回图书馆;二楼图书文教超市在承租方做出合同到期、立即搬离的书面承诺后,已经达成合同到期后清理意见;学生公寓四处出租场所(超市、摄影、理发、移动收费)已全部按期清理;后勤楼牙科诊所已根据学校要求提前清理。学生食堂共六处出租场所,鉴于其招标确定合同期限均为2017年9月29日,为避免发生退费及合同纠纷等情况,已经报请学校同意到期清理。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有房产、场地出租、合作行为,2015年12月18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2015第13次)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哈尔滨学院合同管理办法》。

2015年9月28日到11月初,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校原行政主要领导开展为期1个月的离任审计。2016年3月7日,学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传达省审计厅审计报告,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并要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学校未实行封闭管理,存在严重的不安全隐患,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学校长期不能实现封闭管理和车辆停放无序的问题是长期困扰学校的老大难问题,学校曾多次尝试校园封闭管理、规范校内停车行为,但收效甚微。为全面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学校责成分管校领导尽快形成解决方案,同时学校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为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学校保卫处对学校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踏查,梳理出目前学校校园交通存在校园道路狭窄、没有大型的停车场、车辆通行出入口只有一处、校园门禁系统没有安装,外来办事车辆,很难识别辨认等诸多问题。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在学校党委主要领导的协调下,学校已完成5号楼后建筑残土平整工作。2016年春季学期,学校将在行政楼、5号教学楼、10号教学楼以及学生4公寓后修建大型停车场,停车场建成后可容纳车辆约500-800台。学校相关部门将对现有的停车位重新划线,在指定地点安设停车场、禁停牌等标识,引导教职工规范停车。

二是停车场修建完成后,学校在从校园入口处开始,途径行政楼、5号教学楼后、10号教学楼后、4公寓后、6公寓后、2公寓后、2食堂后、1食堂后、图书馆后、6号楼后至出口规划校园内环路交通,车辆出入口将安装门禁系统,对教师车辆和外来车辆进行识别通行。对校园送货车辆,施工车辆限定出入时间,避过教师上班高峰期。学校将于2016年3月招标物业管理公司,对各校园通道、出入口进行有效管理。

三是2015年11月末,学校党委主要领导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将于2016年上半年,在学校正门与艺术与设计学院正门间修建过街天桥。过街天桥建成后,将进一步畅通学校主校区与艺术与设计学院交通通道,消除大量学生因穿行两个校区带来的安全隐患。

6.“校园环境卫生状况不佳”的问题

为了认真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精神,针对学校《印发的通知》列出的“校园环境卫生状况不佳。”的问题,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客观的分析现状,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摸情况,摆问题,找差距,从管理服务理念、服务思想、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2016年3月2日,发布《关于治理校园“十乱”现象的通知》针对学校在校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整治“乱贴乱挂、乱租乱借、乱堆乱放、乱停乱行、乱施工、乱丢弃”等校园“十乱”现象。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各项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保洁服务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的管理力度,完善员工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做到人人讲规范,事事讲原则,以更加热诚的态度去服务广大师生,尽力改善目前校园卫生状况不佳的问题。

二是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提高服务水平。为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使师生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学习、生活,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加大了资金和人员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校园保洁服务质量。2015年冬季校园清雪工作中,资金和人员投入力度加大效果初显。

三是加强巡视、监督与管理,积极推进保洁工作社会化。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保洁水平,学校后勤服务部门加强巡检制度的落实,注意校园、教室环境卫生的及时清理,努力做到服务管理无死角。与此同时,学校正积极推进保洁服务社会化工作。

7.“房屋管理、幼儿园重新签约等问题干部群众意见较大”问题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房屋管理、幼儿园重新签约等管理问题。2015年12月18日,学校行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对幼儿园合作项目附属协议履行情况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一是对欧亚之窗正门西侧既有房屋改造工程暂时停止施工;二是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现有装修进度拍照、录像,留存备查;三是学校保卫部门要对现有房产进行封存,物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保责任;四是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合作单位沟通做好后续事宜协调处理工作。到2016年1月15日止,按照学校主要领导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已将前三项要求落实到位。2016年春季学期初,学校党委书记亲自协调、部署、督办此项整改工作。

(五)巡视组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省委第十专项巡视组向学校纪委移交9件问题线索,学校纪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问题线索处置的五类标准,将移交问题线索全部登记台账,经认真梳理、集体排查,3件进行初步核实、5件进行谈话函询、1件了结。目前,已了结7件,对2名处级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2件正在调查核实中。

三、举一反三,深化持久地推进廉政能力建设。

根据学校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进度,目前,学校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阶段性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肃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日常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加快学校建设发展步伐。

(一)继续保持巡视整改力度不变

在前一阶段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印发的通知》规定的完成时限狠抓不放。始终坚持组织结构不撤,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坚持组织好“回头看”工作

在巡视反馈意见中,相当一部分问题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或长期思想观念松懈造成的。因此,在继续推进整改的同时,要对近两个月来的工作组织一次“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核实,看每项整改任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看整改到位的问题是否形成长效机制,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聚焦问题努力在加快发展上下功夫

坚持问题导向,学校将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制定学校十三五规划、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和解决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和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能力素质、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整改全面深化改革,以整改促进学校发展,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51—86688516;邮政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哈尔滨学院党委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850023021@qq.com

中共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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