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理工作,解决学校在校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在3月份集中力量专项治理了校园“十乱”现象。在治理过程中,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很好地完成了治理任务。其中,总务处维修水管240米、更换阀门108个、搬运物品和垃圾51车、督促各单位整改工作17项;保卫处及时发布交通管理通知,规范车辆通行、停放。清理死车5辆、治理违规停车20余次、补办《哈尔滨学院车辆通行证》60余个、审批施工项目3项;资产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处理报废资产,坚持先登记,后核查,再处置的原则规范处置废弃资产。严格要求校内具有维修任务的供应商,维修作业时要使用垃圾挡板,作业垃圾要当天清理,严防垃圾污染校园;房产管理处坚决执行治理要求,按照“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废弃物。清查并收回了到期的出租场所,交由所属部门使用。清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未经审批、施工方滞留、未履行房产手续、乱贴乱挂等行为场所四处,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历经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有效地遏制了“十乱”现象的发生。学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治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校园治理的联动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各部门仍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二是广大师生员工对共同维护校园环境的认识还有差距,共建共管的局面还没有形成;三是校园治理仍存在死角。
为进一步做好治理工作,进入4月份后,学校相关部门将在巩固、深化三月份治理“十乱”成果基础之上,集中力量全力营造“整洁校园,有序校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有关部门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下去,做好以灭蚊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狠抓学生公寓、教室、食堂等人群密集区域,严防寨卡病毒,确保校园师生的生活和饮食安全。
2.各部门要在充分吸取3月份校园“十乱”现象专项治理取得的经验基础上,要下大力气清理校园内的枯枝败叶、垃圾污物、宣传广告等。特别是要加大对学校主干道、步行街及校园死角的环境清理力度,彻底清理;检查校园基本服务设施是否完善(如马葫芦盖、垃圾箱、指示牌、楼梯扶手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确保基本服务设施齐备完好。
3.保卫处要进一步增强对现有车辆的管控机制,严格检查通行车辆的校内通行证,外来车辆一律押证(驾驶证、身份证)进入。加大管控力度,禁止超速行驶、乱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做到校内车辆通行、停放井然有序。
4.要认真开展春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动和火灾隐患,确保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学生公寓、食堂、生活区等干燥易燃的地方。对春季防火工作要保证五个到位:一是宣传教育到位,二是基础设施到位,三是监控人员到位,四是监督检查到位,五是应急措施到位。
为了实现“整洁校园,有序校园”的工作目标,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巩固3月份治理成果,防止“十乱”现象反弹。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防死守。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紧紧抓住“治理”不放,把存在的问题逐一治理过来;二要必须多措并举,持之以恒,在严格落实要求中巩固成果。三要用“入木三分”的狠劲、“穿墙凿壁”的韧劲,彻底解决“十乱”治理问题。确保“十乱”现象不反弹、不回潮。
2.各部门要结合4月份治理“整洁校园,有序校园”的有关内容,各自核查本部门治理情况,并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确保4月底前圆满地完成上述工作任务。
3.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校园环境治理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校园治理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4.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导,增强学生自觉爱护校园、保护校园的思想意识,引导广大学生支持、参与到校园环境治理工作中。
5.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建立考评机制,要将本部门工作人员在校园“十乱”现象专项治理工作的表现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做到奖罚分明、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