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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九大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10-11

哈院党办发〔2017〕4号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教育系统十九大期间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迎接十九大、保校园平安专项安全工作大检查。请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管安全”等工作责任制要求,认真做好自检自查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7年 10月11日至13日各单位自检自查2017年 10月16日学校集中检查。

二、检查重点:一是当前至十九大期间安全检查工作部署情况;二是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自检自查情况;三是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项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四是隐患台帐(清单)及整改情况;五是“双重机制”建设开展情况;六是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情况。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结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项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要求,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室外是否存在树叶及垃圾堆等原因形成的可燃物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火险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按照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项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整治要求,重点检查校内的新建及修缮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电梯、锅炉、燃气、电器、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校园交通秩序情况。

(三)危险品和实验室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要求,重点检查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存储管理情况。对使用和保管剧毒、易制毒化学药品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存储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废旧化学药品的处理环节是否符合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措施落实及其它重要物资的安全防范情况。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实验仪器、材料、工具等设备安全管理、运行情况。

(四)饮食和疾病防控安全。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疾病防控工作预案的制订情况;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情况;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校园内商店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饮食服务中心、商店是否有“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并按时年检,在其管辖范围内加工成品和半成品的个体商户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公共餐具定时消毒、自备水送检、食品采购制度落实情况;二次供水设施上锁、监控、检测情况。

(五)治安防范情况。校园治安环境状况;物防、技防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各校门和楼宇的保安配备管理情况;重点部位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学生公寓外来人员管理情况;本部门外聘人员管理情况;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六)自然灾害防范情况。以墙体悬挂物和户外广告牌、通讯照明设施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大风、雷电、强降雨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七)大型活动安全。以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各部门承办大型活动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学生管理工作。以学生管理为重点,着重检查公寓出入验证、来访人员登记、安全巡查制度;寝室内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

(九)值班值宿检查。以检查三级值班情况为重点,重点检查各部门值班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面、细致、彻底,不留死角。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附件:1.关于进一步开展教育系统十九大期间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2.安全大检查及迎检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中共哈尔滨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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