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十三五”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学校决定启动教材立项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著书立说,出版更多优质教材。
一、立项建设范围
各申报立项建设的教材原则上应是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所涉及通识教育改革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校企共建课程)及实验实训课程,优先立项教材须具有以下特点:
1.能突出我校办学特色,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应用性教材;
2.为促进转型发展,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改革力度大,具有协同育人特色的校企合作共建课程教材;
3.能够体现我校学科优势,具有推广价值的通识教育改革课程教材;
4.经过两轮试用,条件成熟,教学效果良好的实验实训类教材。
二、立项条件
1.主编或第一作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行业企业知名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教师具有8年以上高校教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先)。
2.教材使用数量应保证在300册以上/年。
3.立项资助教材能够在2020年以前正式出版。
三、编写要求
1.教材编写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能够反映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改革的最新成果。在体系上要有所创新,内容上要有所更新,方法和手段上要有所革新。
2.教材编写要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为出发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篇幅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全面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
3.教材编写要体现改革的精神,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成就、新技术、新标准。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本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要有较强的教学适用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4.教材内容要以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为依据,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教材编写体例要求规范科学,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5.要求立项教材的编写要与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研立项等统筹考虑,整体规划,整合梯队,达到编写一本教材,建成一门精品课程,培育一支优秀教学团队,形成一项教学改革成果的目的。
四、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教材立项名额将根据申报情况而定。
五、经费资助
本次立项工作,给予适当资金的出版资助(具体资助额根据各入选教材的具体情况确定)。
六、评审方式
1.申报者须填写《哈尔滨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同时上报电子版。修订教材应附原教材和初稿,申报新编教材需附讲义(不少于1万字)和编写大纲,出版教材提供样书。
2.填表结束后,申报人要聘请该课程校外教授或专家2人对教材编写签署意见后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
3.学院要对申报教材的立项资格、编写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签署部门意见,将立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统一汇总报送教务处。
4.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教材名单并予以公布。
5.以上材料于2017年12月1—30日由各学院统一交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发至邮箱9676792@qq.com)。申报材料应装入档案袋中,并将附件中《申报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各学院要提高教材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教材建设作为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教学团队为依托,在课程改革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作者编写出版有特色、高水平的教材,保证作者按计划完成书稿编写出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