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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哈尔滨学院名称及标识的声明

浏览量:时间:2017-12-21

针对近来社会上出现的非法利用我校名称、标识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我校郑重声明如下:

我校中文名称“哈尔滨学院”、中文简称“哈学院”、英文名称“Harbin University”、校徽、校训、校歌以及包含学校名称、特有标识等的文字、图形组合,属于我校人格权和财产权方面的权利内容,由我校依法单独享有。

未经我校授权或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我校名称、标识(含标准字、校标等见附图)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应当立即停止。

我校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主体侵权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哈尔滨学院

20171221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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