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2018年度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即日起启动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左侧中缝装订;《专家盲审表》一式一份(A4),电子稿发送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5.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6.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除限额外可推荐1名参加省里教育科研培训的一线教师(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主持申报直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课题申报要求至少有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
7.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有关材料见附件或从省教育科研网科研规划处“通知公告”下载。
上报时间: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马洪丽
电 话:0451-86673372、18345028850
地 点:行政楼225办公室
科技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