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切实开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印发< 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安排意见>的通知》(黑组通字〔2018〕3号)、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哈组通〔2018〕12号)精神要求,现就学校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持续整治“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形成奋发图强、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格按规定环节进行
全校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22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3个阶段的工作。
(一)会前准备
1. 组织集中学习。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统一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的宏伟目标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 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进行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既要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不足,要敞开心扉、说心里话,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讲问题、泛泛而谈。同时,通过发放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和党员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分管领域和战线的党支部班子找准问题。
3. 查摆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动向以及“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问题,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职责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还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
(二)召开会议
1. 精心组织会议。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年老体弱或者因病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不出席会议,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听取意见、通报情况。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做出安排。
2.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3.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做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做出组织处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可结合党员身份及岗位实际自行设计党员自评表和党员互评表,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各党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存档。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基层党组织要将所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提前报送分管党员领导干部,便于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指导。
(三)整改落实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动向,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凡是定下的任务、明确的工作,都必须有跟进的落实措施,要把责任落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有跟踪有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切实加强组织指导
1.压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及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委组织部深入各党总支和党支部,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流于形式、出现偏差。
2.确保全面覆盖。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对个别软弱涣散、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上级党总支要先整顿再开展。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部署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创新评议办法。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尝试评议党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在评议标准上创新,结合基层实际,进一步丰富细化评议内容,列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标准的具体情形,科学设计评议流程和表格,增强评定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拓宽评议范围上创新,突出抓好部门审评和自我批评两个关键环节,探索试行相关部门审评、党员自评、自我批评、集中互评、组织评定等方式方法,对评议结果实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结果运用上创新,对评议认定的优秀党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表彰;对表现较差或限期整改的党员,要确定帮带联系人,实现帮助转化;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创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达到表彰先进、转化后进、教育党员的目的,激励广大党员找准问题、认清差距、明确方向,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扎实推进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切实使党员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思想受触动、行动受鼓舞,党的观念有增强、党性修养有提高。基层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学校发展建设的实践中来。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充分利用校园网部门平台、微信平台等载体,做好宣传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各党总支总结梳理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3月23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