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黑政发[2015]23号)有关要求,为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专项资金施行三年支出规划管理,每年向前延伸一年,在时间上实现滚动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项目库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为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做好项目储备,按照财政滚动规划管理的总体要求,现就2019-2021年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计划财务处年初反馈意见填报2019年项目申报表,并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的项目组织论证。按要求分别填报《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申报表》、《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论证表》及《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设备表》。
二、填报《哈尔滨学院2020-2021年学校投资项目汇总表》,其中:2020年项目按照计划财务处年初反馈意见申报;2021年项目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填报。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5月7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逾期未申报的,视同规划年度无拟建设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申报表》
2.《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论证表》
3.《哈尔滨学院学校投资项目设备表》
4.《哈尔滨学院2020--2021年学校投资项目申报汇总表》
计划财务处
2018年4月19日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 李秀英 邮箱:14954787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