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黑龙江省社科规划办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 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 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重大修改的不得申报。
二. 申报材料
1.《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附件1)一式6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3. 申报成果6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 电子光盘(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5.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 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5月18日
联系人:李桂霞
电话:86613792
地址:行政楼223房间
科技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