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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8-05-07

为解决职工资金困难,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与住房公积金中心沟通协调,可以为租住学苑嘉园的教职工集中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材料如下:

1.提取申请表(计划财务处领取,本人当场填写)

2.租住教职工公寓证明(计划财务处领取,本人当场填写)

3.交房款的全额收据(校内转账结算单)原件

4.公寓租住协议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若夫妻双方都需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另一方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仅限市公积金账户)

以上材料收取截止日期511日中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

公积金提取后款项发放时间、材料返还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佳

联系电话:86617702

计划财务处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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