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职工资金困难,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与住房公积金中心沟通协调,可以为租住学苑嘉园的教职工集中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材料如下:
1.提取申请表(计划财务处领取,本人当场填写)
2.租住教职工公寓证明(计划财务处领取,本人当场填写)
3.交房款的全额收据(校内转账结算单)原件
4.公寓租住协议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若夫妻双方都需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另一方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仅限市公积金账户)
以上材料收取截止日期5月11日中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
公积金提取后款项发放时间、材料返还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佳
联系电话:86617702
计划财务处
2018-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