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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的通知(第四批)

浏览量:时间:2018-06-11

各位教职工:

截止今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我校完成第四批人员公积金提取业务。请相关教职工尽快到计划财务处取回个人公积金提取材料。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已完成公积金提取职工名单(第四批)

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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