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同学:
2018-2019学年度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为避免同学们交费排队情况,学校今年仍采取银行代扣的方式收取以上费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同学于8月15日前将应缴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在学校登记的建设银行卡中(扣款后账户需有余额)。
代扣成功后,我处将于新学期开学初,将收费票据统一发放至二级学院辅导员处。请各位同学及时领取,并妥善保存。
不按期缴存款项和其他无正当理由欠费的,按照《哈尔滨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哈院发[2017]14号)文件关于无正当理由欠费的有关规定处理。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好本学院费用收缴及《办法》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哈尔滨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哈尔滨学院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计划财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