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观看电影《邹碧华》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8-07-10

单位、各部门:

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组织宣传观看电影〈邹碧华〉的通知》(哈中法[2018]50号)要求,为抓好此项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邹碧华精神

邹碧华是党中央确立的全国重大典型,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首创法院可视化管理体制,为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12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拍摄了电影《邹碧华》。

各单位要把宣传观看电影《邹碧华》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宪法和法制结合起来,增强广大教职工法制观念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二、观影时间、地点及名额

1.时间:2018年7月12日(周四)下午13:50

2.地点:哈尔滨工人文化宫(市南岗区中山路248号)

3.名额:详见附件

各单位要按照观影名额提前到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08室)领取电影票,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职工,按时赴工人文化宫入场观看电影。观影结束后,将观影现场照片传送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老师,86601265,xchrbu@163.com

附件:电影《邹碧华》观影名额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7月10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