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18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2018年教学工作整体安排与要求,现就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认真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及环境: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情况,教室内外卫生,教学楼内外各种宣传广告等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良好状态,为开学做好准备。
2.认真检查教学文件:做好对教学文件(教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件、教材)的检查以及新开课和新教师的备课试讲工作,严格执行任课资格审核制度,特别是对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的审批管理。
3.认真检查教材发放:开课前,要将本学期使用的教材发放到师生手中,杜绝强制学生购买推销的教材和教辅资料行为。本学期教师用书发放时间为8月24日下午,由教学秘书统一领取;学生领取教材时间为8月25-26日。
二、做好开学补考工作
1.按照工作安排,23-24日为开学补考时间,23日公共课补考、24日专业课补考,请各学院做好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由于假期宿舍维修,部分学生将个人物品存放于教室,为了保证开学教室的正常使用,请各学院务必于23日晚将教室恢复上课状态。
三、做好开学初的相关教学工作
1.院领导要深入课堂认真检查本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并检查任课教师课程授课和学生听课状况。
2.任课教师要严格履行课表和教学日历,不准随意调停课。
3.教学秘书要做好无课教师及外聘教师统计,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四、做好其他教学相关工作
1.组织专升本学生开学选课,认定专科阶段相关课程学分。
2.组织开学补考试卷批阅工作。
3.组织辅修双学位学生报名审核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开学前的各项检查,保证满足8月27日开学要求。
2.各学院应于8月27-9月7日开展为期两周的开学初专项检查,针对2018级新生课表编排、实习、教研活动、学业导师等项目深入检查,确保正常教学工作任务落实。
3.各学院应积极落实《通知》要求,认真检查影响教学正常开展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新学期开学有良好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