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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关于组织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8-11-16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8]609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2016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 2017年立项的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原则

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理念,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的审核,对弄虚作假、突击结题、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责令整改,注重树立典型引领和优秀项目的推广,促进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三、验收方式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学院验收和学校复审验收两种方式进行,项目验收结论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四个等级。

(一)学院验收。项目组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或《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并依据结题验收书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和原件(物)。各学院组织专家集中对各项目组所提交的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

院内验收结束后,各学院须结合项目验收情况,对学院整体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展报告》(附件3),与项目结题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二)学校验收。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工作进展报告进行审查,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严格复审。

四、验收材料和要求

详见《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相关要求》(附件4),

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8)和《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附件9)的相关内容。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1123日前,将本单位的结题验收材料及相关电子版统一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大学生创业园302-2室),邮箱:hrbcxcy@163.com。

附件: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附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教务处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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