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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

浏览量:时间:2018-11-30

各学院:

为了保证期末教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现对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

工 作 内 容

时 间

备 注

提交考查课、公共基础课试题册 (A.B两套试题及评分标准)

2018年12月10日

公共基础课试卷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提交专业课试题册 (A.B两套试题及评分标准)

2018年12月14日


填写并提交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含实验)日程及监考教师安排表

2018年12月10日--12月14日

空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考查课随堂进行考试(含公共选修课)

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


公共基础课考试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4日

2019年1月1日正常放假;公共课考试时间另附时间表

专业课考试

2019年1月3日-4日,2019年1月7-9日

2019年1月5、6日休息

学生正式放假

2019年1月10日


评卷及登录成绩

2018年12月10日-- 2019年1月14日

教师放假按校办通知为准

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日期

2019年3月4日上课

学生报到时间3月2日、3日,教师上班时间3月2日

开学补考

2019年3月9日--10日

9日公共课补考,10日专业课补考


二、相关要求

1.期末复习要求。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应认真组织学生对所授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

2.试卷命题要求。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要注重考核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命题的难度和题量要适当,要与学生学习情况相符合,同时要合理更新考试内容。各学院要加强试卷命题质量的审阅力度,坚持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三级审核,严把命题关。

3.考风考纪宣传。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和执行《哈尔滨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中“考试规则”和“监考教师守则”,认真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为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加强考风建设工作。监考教师要及时到岗,按照《监考教师守则》要求进行监考。

4.试卷评阅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评阅卷工作,严格按照《哈尔滨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把好评卷质量关。

5.成绩录入环节。本学期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网上录入,登录时间请各位教师注意教务处网上通知。

6期末教学检查。各学院应加强期末教学工作的检查,组成以院长为组长的检查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因节日休假延误的课程按规定的期间补上,做好期末阶段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以保证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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