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尔滨学院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院发〔2018〕47号
各单位:
依据省消安委、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哈尔滨学院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学院
2018年11月21日
哈尔滨学院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时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全省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18〕624号)要求,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在全校范围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力量,认真履职、广泛参与,强化各项火灾防控措施,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我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哈尔滨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全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协调部署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二级消防责任单位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风险自担、接受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冬春火灾防控责任,层层动员部署。要组织人员适时深入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开展消防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及时上报隐患,进行跟踪复查。要确保制度健全完善、预案科学合理、防范措施到位,保证消防安全承诺书或责任状逐级签订。各二级学院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以及班级、寝室等各具体场所、具体人员。
(二)深化消防安全检查。自查过程中,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填写《哈尔滨学院二级消防责任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报告表》(附后)。要重点检查房前屋后、库房可燃物的清理,电路线路设备是否规范,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是否落实等内容。要加强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相关责任,确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加强隐患整改期间安全防范,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期销号。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结合场所和人员特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师生员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2.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5.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护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6.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有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食堂是否定期清理厨房油烟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等问题;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7.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教学楼、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多功能厅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8.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二级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消防安全模拟演练,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并于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利用微信、微博、校园网络、电子屏、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同时要注重加大对安保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电(气)焊职工等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模拟演练。
(五)强化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各二级单位要加强与保卫处的积极协调配合,优化完善本单位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要熟练预案流程。对今冬明春计划举行的大项活动,主办、协办单位要对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保措施,防止发生火情。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力措施,及时作出动员部署,成立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5月10日)。
1.冬季防火(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自检自查消防安全隐患,摸清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2.春季防火(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至5月10日)。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针对春季风大、干燥等天气特点,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5月11日至15日)。各单位要对冬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本单位消防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自检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学校将适时对各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具体实施措施,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严明治理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逐个岗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场所安全责任人要张贴公布。特殊时期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在岗在位,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值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和成效。要着力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各二级消防责任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要填写《哈尔滨学院二级消防责任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报告表》,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联系人:王延辉,办公地点:行政楼114室,联系电话:1814565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