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十项准则》有效落实。教育部的《十项准则》,是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关键之举。各单位、部门要立即开展《十项准则》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认真学习。要把《十项准则》纳入教师培训的必讲内容,特别要加强针对新入职教师的学习教育和职业道德系统培训工作,确保学习活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要结合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师德负面清单,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老师,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二、严格落实师德考评工作要求,坚决惩治违反《十项准则》禁止行为。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2018年师德考评工作要求,对于违反《十项准则》禁止行为或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的教师,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坚决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要突出师德正向引领失德反向惩戒,以弘扬高尚师德为着力点,以专项惩治师德失范行为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本单位优秀教师立德树人、大爱奉献的先进典型事迹,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十项准则》专项学习活动,并于12月24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在校园网上报道,并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思 86601265 18604510718 xchrbu@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