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9年寒区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报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9-03-01 黑龙江省寒区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重点实验室 2019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哈尔滨学院寒区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重点实验室于2019年1月由黑龙江省科技厅批准为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根据《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开放、公平、竞争、合作”的原则设立开放课题。一、资助领域 资助的课题应具有明确的先进性、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创新显著的研究内容。2019年将从下列范围中择优资助10个开放课题: 1 湿地土壤监测与污染防治 2 湿地水体监测与污染防治 3 湿地空气监测与污染防治 4 寒区湿地动、植物多样性 5 寒区湿地植被修复 6 湿地鸟类栖息地恢复 7 寒区湿地资源合理利用 8 寒区湿地生态旅游与湿地民俗文化 每项开放课题资助 3.0 万元,研究期限为 1~2 年。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应为相关研究方向领域的科研工作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申请程序 课题申请者应填写《黑龙江省寒区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肆份(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黑龙江省寒区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重点实验室申报(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tlands1972@126.com)。截止日期至2019年3月31日。四、课题管理 获得本实验室课题资助的负责人应按“申请书”中所填报的研究计划开展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需按要求向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提交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年度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各项报告和成果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于在中期检查中已取得优秀成果的课题,实验室将追加一定的资金重点支持。 课题完成时,申请者需递交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并发表或正式录用 SCI 检索论文、EI 检索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国家发明专利等成果 1 项。由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论文应将“哈尔滨学院 寒区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重点实验室”列为第一完成单位。课题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验收,按“优秀(发表或正式录用 1 篇 SCI 检索论文)、合格(发表或正式录用 EI 检索、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等成果 1 项)、不合格(未完项目研究)”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对于评定为“优秀”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将优先获得本实验室今后的课题资助,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课题,实验室将停止对课题的资助。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报销科目与数额严格按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实施。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少鹏(150086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哈尔滨学院 7号楼 A7311室) 电话:0451-86623372 E-mail:wetlands1972@126.com 哈尔滨学院 科技处 黑龙江省寒区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重点实验室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