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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9-04-22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830号)、《“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黑教规〔20194号)、《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17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必须具备《“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评聘条件,年龄上具体要求如下:

1.特聘教授:截至201911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11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11日后出生)。

2.青年学者:截至201911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01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后出生)。

(二)申报名额。设岗单位原则上申报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中,特聘教授申报不得超过2人;青年学者申报不得超过3人。设岗单位同一申报岗位原则上申报不得超过2人。设岗单位申报岗位人选要兼顾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不同领域,综合类高校原则上要有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推荐人选。

(三)按照《“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哈工大今年继续实行单独评审、划拨单独指标,由学校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展具体评审工作。

二、上报材料

(一)设岗单位关于龙江学者推荐人选的正式文件一份(附有本单位组织申报、遴选、推荐等程序的工作情况;推荐人选应聘的岗位设置需求、推荐人选本人基本情况、教育教学及科研情况、学术地位及成就、学术团队建设等概要;推荐人选材料有无涉密情况及处理办法),设岗单位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材料一份。

(二)推荐人选汇总表和附加信息页各一份。

(三)推荐表一式十二份。

(四)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对国外引进人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表中所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代表性作品及重要创新性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或优盘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电子版制作PDF文件),于201955日前上报组织部(上交材料原则上不予返还)。

三、有关要求

(一)设岗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和遴选程序开展工作,要组织相关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对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对于拟推荐人选要在单位内公示。

(二)设岗单位应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推荐人选的政治标准。

(三)申报推荐人选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严禁弄虚作假。

(四)设岗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脱密技术处理,并在单位报送公文中说明。

联系人:朱明,联系电话:0451-86612673

附件:1.“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2. 2019年度“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岗位指南(专人领取)

3. 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推荐人选名册

4. 龙江学者候选人附加信息页

5. 龙江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

6. 龙江学者青年学者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科技处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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