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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2-06

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加快推进全省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省人社厅、教育厅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省属高校、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现将《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于12月13日前将反馈意见电子稿发送至zhxdd.123@163.com,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建议。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建议需署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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