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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9-09-23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学校现组织推荐工作,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
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为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应用二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成果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82月28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成果应当于20182月28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成果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82月28日高校成果均在推荐范围之内

申报成果按所属学科进行分组,特殊情况按学科相近的原则适当调整。自然科学类奖每个成果的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类奖每个成果的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科技进步奖每个成果的授奖人数,一等奖的不超过11人,二等奖的不超过9人,三等奖的不超过7人。

、推荐要求:
1.申报者必须是我省高校的在岗在编的教师、研究人员不包括外聘、兼职教师和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以及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仅从事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或学校。

2. 申报成果必须是我省高校、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成果;无论申报成果的完成人排序第几,每人只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3.下列成果的申报不予受理: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成果
  2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成果
  3仍处于保密阶段的成果
  4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材、食品饮料及添加剂、农药化肥、兽药、疫苗及添加剂、基因工程技术及产品、压力容器等特殊行业的成果,无相关部门审批(审定、认定)文件的成果,化工、冶金、印染等成果无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材料的成果
  5各级政府部门作为完成单位,公务员作为完成人员的成果
  6主要创新内容、专利(专著)等已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

三、其他事项:
1.推荐材料包括《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3:科技发明类;附件4:科技进步类附件5:自然科学类)和申报成果的附属材料附属材料要与推荐书竖装成册

2.各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含原件1份),申报成果和所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用申报人姓名建立个文件夹,在该文件夹下含有如下word文档:

1申报书;

2文字版成果和文字版的支撑材料;

3证明材料(将所有应用、引用、评价、采纳等证明材料图片插入到同一个word文档中))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申报书和附件等书面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签署审核意见,没有电子版(word格式)的申报成果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必须完整,无空白项,申报书有空白项的申报成果将不能参加最终评审。
3.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91118
4. 联系人:刘群
联系电话:87505603
地点:行政楼319-1房间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doc

附件3: 省高校科学技术奖(科技发明类)推荐书.docx

附件4: 省高校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推荐书.docx

附件5: 省高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推荐书.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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