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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期末及2020年寒假期间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9-12-31

各二级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全防范暨专项督查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值班的通知和省消安办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联席会议的精神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有关工作布署,结合学校党政办公室下发《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假期工作及春季学期开学日程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冬季学期末及春节假期安全消防工作,现就近期各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认真落实好学校党政办公室通知中提出的“各部门要与保卫处密切配合,放假前做好安全保卫自检自查工作,要落实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宿人员,注意关好门窗和水、电闸开关,采取有力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假期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的要求,做好自检自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落实落靠安全责任。各二级单位要针对两节、两会和寒假期间将安全责任明确到具体科室、岗位和人员,确保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或人员有变更的单位,请报送变更后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

三、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各二级单位要针对季节特点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就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重点部位安全(食堂、公寓、变电所、水源地、图书馆等)制定明确具体可行的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要进一步自检自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求放假前,各二级单位要专门组织力量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本单位负责的区域和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冬季办公室违规用电、人走不断电等易发生火灾现象发生。对于自检自查工作中查摆出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 确定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对于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目标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在整改未完成前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力量加强巡查管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自检自查结束后,形成书面自检自查报告,报校保卫处备案,保卫处将依据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开展例行巡查和抽查工作。

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手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保卫处101或107办公室(联系人:赵家贺、联系电话:13603610800、王延辉、联系电话:13766809129)。

同时将自检自查报告电子版须发送至785853459@qq.com

保卫处将及时汇总各单位提交的自检自查报告,集结成册后报送学校相关领导,以便学校领导对下一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出具体工作安排。

附件:二级单位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哈尔滨学院保卫处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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