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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十四五”校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2-22

各二级学院:

按照《哈尔滨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意见》(哈院发〔2016〕34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学校“七校行动规划”,落实“科研强校”发展战略,实现“十四五”学科发展目标,完成科学研究任务,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在学科建设方面的作用,现启动“十四五”校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与要求

(一)重点学科

各学院拟建的重点学科要符合“十四五”学校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有利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科结构,形成学科的优势与特色,各申报学院推荐的重点学科要遴选出1个学科带头人,组建2至3个学科团队。

(二)学科带头人

每一重点学科(按一级学科)遴选学科带头人1名。原则上每五年遴选一次,每届五年,届满后重新遴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应有利于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学科梯队的形成与稳定、学科研究方向的不断凝练与创新、硕士学位点的申获;既要考虑学科带头人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更要注重其未来为学科建设与发展所能做的工作。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教授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50周岁以上者不作此要求)或具有副教授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

(3)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够准确地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学科建设能力;

(4)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在本学科领域主持过高层次科研项目,取得过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获得过高级别科研奖励。

(三)学科团队

实施“学科团队建设支持计划”,拟建若干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学科团队,原则上学科团队要在一级学科下组建。学科团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团队可遴选出一位团队负责人;

(2)研究方向明确,团队围绕本学科重点发展方向,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

(3)团队结构合理、稳定,团队的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原则上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达到30%;

(4)研究基础良好,团队主要成员承担过高层次科研项目,取得过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获得过高级别科研奖励;

(5)成员适度交叉,但每人最多跨2个团队;同一成员的同一项成果只能支撑一个团队;

(6)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加入学科团队,但人数不得超过团队总数的30%。

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教授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50周岁以上者不作此要求)或具有副教授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学术成果较为突出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讲师;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

(3)科研能力强,能够提出适合该研究方向的思路和措施,有组织和领导一个学术队伍进行科研攻关的能力;

(4)学术成果丰硕,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了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获得了高级别科研奖励。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及团队负责人遴选条件的,由学科所在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填写《哈尔滨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请表》、《哈尔滨学院学科带头人申请表》、《哈尔滨学院学科团队申请表》。1月7日,将一份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行政楼225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科技处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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