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及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在学生离校后,采取线上方式进行,2021年12月29日、30日进行公共基础课考试,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5日进行专业课考试(其中1月1日、2日元旦放假休息)。具体考试安排见教务处《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详见教务处网站)。
二、学生离校、放假安排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1年12月22日至27日学生分批、错峰、有序离校。2022年1月6日至3月4日放假,具体返校批次及有关要求,由学校研究后另行通知。
三、教职工放假安排
2022年1月8日至3月4日教职工放假,3月5日教职工上班。机关教辅、后勤保障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调整放假时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有关要求
1.继续执行校园管控。即日起至2022年3月4日继续从紧从严管控校门,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学生进出校园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学生处的严格审批。返校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填写返校申请表由二级学院、学生处、校疫情防控办批准后,扫码、测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教职工出入校园必须扫码、测温、戴口罩,并进行登记。
2.提倡非必要不离哈。师生要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哈、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遇有涉疫情况须通过所在部门及时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属地有关部门报告。
3.坚持用好疫情防控平台。广大师生要持续关注学校网站和“学习通app”,了解学校最新通知公告和信息动态。用好哈尔滨学院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坚持钉钉打卡,做好信息填报,尤其要做好“异常情况上报”“每日健康打卡”,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确保学校对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和有关信息及时掌握。
4.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利用寒假时间围绕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型示范高校建设、专业认证、基金项目申报、学生就业、人才引进等重点工作妥善安排假期任务,做到放假不放松,休息不休工,把因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5.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坚持落实好值班值宿、领导带班制度,全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要严格按学校下发的值班通知做好值班工作。各部门(单位)放假前做好安全保卫自检自查工作,注意关好门窗和水、电闸开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假期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以上安排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按照上级相关通知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部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