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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哈尔滨学院“新时代高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3-2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动学校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七大都市”和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哈尔滨大学建设背景下校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激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切实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校党建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

二、申报条件

(一)新时代高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主要面向我校从事党务工作和党建研究的教师,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项目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研究,每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人。

三、选题要求

每位申报人限报1个课题,重点课题严格按照《哈尔滨学院2022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选题》(附件1)申报,题目不能自拟;一般课题可参照选题,结合实际情况,自拟具有较高创新性和研究价值的项目选题申报。

四、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年度党建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立项后,课题经费由科技处统一管理,财务处审核监督,课题负责人统筹使用。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我校财务经费报销规定执行。

五、研究要求和结项验收

(一)重点课题要求至少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1篇论文,同时撰写1份10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研究报告;一般课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论文,同时撰写1份5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研究报告。

(二)立项课题要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结题,不准以各种理由暂缓、延迟结题或中断研究任务。超过研究期限尚未结题的,课题自行终止撤项,收回项目经费。

(三)对优秀的研究成果,将在全校总结推广,并以适当方式向市委、省委及相关部门推荐。

六、材料报送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将《哈尔滨学院新时代高校党建研究专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于427日前报科技处,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七、联系方式

哈尔滨学院组织部电话:87085506联系人:刘瑶

哈尔滨学院科技处电话87505603联系人:李彦萍

哈尔滨学院组织部负责解释本通知。

附件:

1.《哈尔滨学院2022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选题》

2.《哈尔滨学院新时代高校党建研究专项申请评审书》

科技处

党委组织部

2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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