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资助范围、申请形式、申请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申报人于11月2日前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一并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
地址:行政楼225
科技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