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关爱教职工的身体健康,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遵照哈尔滨市总工会哈教科文卫体工字[2013]1号文件要求,工会决定为全校教职工每人投保1份“团体安康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加此项保险的教职工为我校正式职工。
2、投保清单可不填写出生日期,必须填写每位被投保人的身份证号。被投保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3、保险清单应将男性教职工和女性教职工分别填写。
4、保险清单务必于4月9日前将电子版上交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
保险简介.doc
2、
2013年(团体安康保险)投保交费清单 (1).doc
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